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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财预[2002]1117号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跨市州经营、集中缴库的中央企业所得税地区间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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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30:32
信息简介: 跨市州经营、集中缴库的中央企业所得税是指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实行所得税汇总(合并)纳税、在市州设有分支机构(包括成员企业,下同)的中央企业集中缴纳的所得税(以下简称集中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实行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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