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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地税函[2002]27号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籍及内地演职人员按属地征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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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30:29
信息简介: 外籍演职人员需用售付汇专用证明,由税款征收分局按《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印发<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管理办法(暂行)>》吉国税联字[2002]8号之规定,到涉外分局办理后交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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