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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地税发[2004]118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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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29:02
信息简介: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并建立健全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征收管理制度,做好与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部门的工作衔接与直接征收的各项前期工作,并及时终止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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