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吉地税函[2005]52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拆迁补偿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吉地税函[2005]52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拆迁补偿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8:28:40
信息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吉林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城市开发办、城市拆迁安置公司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中,通过政府划拨或征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契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