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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地税函[2007]39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组改制国有企业户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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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26:45
信息简介: 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后,无论原企业名称、隶属关系、企业类型、经济性质、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公司发起人姓名(名称)、注册资本、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等事项如何变化,仍由原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改制后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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