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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地税发[2007]3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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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26:43
信息简介: 国家税务局系统检举奖励资金从财政部向国家税务总局拨付的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中据实列支,地方税务局系统检举奖励资金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向同级地方税务局拨付的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中据实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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