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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地税发[2008]21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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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25:43
信息简介: 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要根据《通知》的要求,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中有关收入和扣除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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