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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国税发[2008]43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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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25:40
信息简介: 其企业所得税的分配及预算管理,暂按照《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吉财预[2008]147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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