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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地税发[2008]107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收取税务登记证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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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23:49
信息简介: 税务登记证费收入自2005年11月开始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占压、挪用、欠缴税务登记证费的行为都是严重违纪行为。各市州、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算工作,要指定主管领导专门负责,确保清算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证与税务登记证收费相关的票据能够全部收回,税务登记收入款项足额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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