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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地税发[2008]141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应用税控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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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23:42
信息简介: 使用税控盘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同时出示和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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