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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吉国税函[2008]226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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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8:23:42 |
| 信息简介: |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通知》所列2008年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含所属成员单位),在《通知》下发前2008年企业所得税缴纳未按原规定执行的,应立即改按原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