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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地税发[2012]13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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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20:07
信息简介: 公共交通车辆,指依法取得运营资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票价标准,按照规定时间、线路和站点运营,供公众乘用并承担部分社会公益性服务或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的车辆。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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