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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医疗机构使用发票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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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20:02
信息简介: 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医疗行业启用新版《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新版《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分为住院和门诊两种,适用于规模较大、有住院或门诊业务,并且能按规定使用计算机开票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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