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吉地税函[2013]29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油页岩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批复[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吉地税函[2013]29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油页岩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批复[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8:19:49
信息简介: 你局《关于调整油页岩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请示》(吉市地税发[2013]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和省政府授权,为促进油页岩的合理开发利用,自2013年3月1日起,将油页岩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由每吨0.6元提高到每吨2元。特此批复。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