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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医保秘[2024]35号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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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18:11
信息简介: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经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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