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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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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18:04
信息简介: 湿地恢复费征收部门应当按规定公示湿地恢复费的征收依据、缴纳标准、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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