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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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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42:50 |
| 信息简介: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以及安徽省文件规定,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对象为在安徽省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