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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皖医保发[2025]17号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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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42:44 |
| 信息简介: | 安徽省2025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按照财政补助分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作为省级调剂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医保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