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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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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42:15
信息简介: 应税合同按季或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应税合同的申报缴纳方式。将应税合同的申报缴纳期限规定为按季,主要是考虑到书立应税合同的纳税人覆盖范围广、发生频次高,按季申报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同时,又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等其他财行税税种纳税期限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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