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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地税发[1997]107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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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33:34
信息简介: 国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下同)的营业税减按5%税率征收,仍由原税务征收机关负责征收,其具体征收管理及营业税先征后返还的办法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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