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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地税发[1995]311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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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33:20
信息简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理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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