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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地税发[1998]180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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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32:07
信息简介: 凡从特种行业取得各项应税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提成、分成收入、佣金收入以及其他服务收入等)的从业人员,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应分别按照应税所得适用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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