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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地税发[1999]148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若干政策的规定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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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31:29
信息简介: 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由财政核定标准并按期定额拨付的事业单位,对这些单位自用房产和土地,按规定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圭使用税,但如将房产和土地对外出租或从事生产经营,则应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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