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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国税发[2000]17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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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31:02
信息简介: 各级国税机关应督促出口企业按要求进行清算,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清算表格,尤其是“备案表”,必须在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税票齐备的前提下才能填报。出口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查完毕并写出自查报告报送当地国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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