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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国税函[2001]434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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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29:32
信息简介: 盈利的农村信用社税前据实扣除专项奖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其税前利润(不含专项奖金)的8%;对亏损的农村信用社税前据实扣除专项奖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减亏额(不含专项奖金)的5%,具体由省国家税务局商省级农村信用合作管理机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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