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浙地税发[2001]163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税函[2001]918号文件明确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浙地税发[2001]163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税函[2001]918号文件明确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7:29:13
信息简介: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按照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应分期摊销。具体摊销年限,由各县(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