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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浙政办发[2001]2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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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29:05 |
| 信息简介: |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