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浙地税发[2001]52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告行业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浙地税发[2001]52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告行业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7:28:47
信息简介: 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对广告发布费的扣除,须凭广告发布者提供的广告业发票,并经主管地税部门核实;当期扣除不足的,可以从下期的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