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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鄂国税函[2003]58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2002年度烟叶经营管理费税前扣除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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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28:14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鄂国税函[1999]17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同意该公司2002年度向省内产烟县(市)公司及烟厂提取烟叶经营管理费193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