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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浙地税发[2002]26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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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28:09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监督、检查所辖各税务师事务所做工好新老财会制度的衔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