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鄂国税函[2003]240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失效]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鄂国税函[2003]240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失效]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7:27:39
信息简介: 审批事项有明确审批期限的,从其规定。未明确审批期限的,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纳税人申请审批之日起的6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并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和纳税人,应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尽可能缩短审批期限。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