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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国税所[2002]67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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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27:31
信息简介: 各地应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的就地监管工作。目前,尤其要注意加强对企业使用新的纳税申报表的辅导工作,提高申报质量,从纳税申报着手,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做好签字盖章、信息反馈、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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