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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政办发[2004]14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全省生猪生产经营税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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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27:07
信息简介: 防疫费每头次1.8元;如同时接种两种以上疫苗,每增加一种疫苗加收0.9元。具体收费额度按实际接种疫苗数量据实结算,由生猪养殖户承担。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并拨付专款的强制性防疫项目(口蹄疫、猪瘟)不得收取疫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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