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舟人社发[2021]27号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舟人社发[2021]27号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24:51 |
| 信息简介: | 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区,除一类行业外,其余各类行业现行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之间的统筹区,除一类行业外,其余各类行业现行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可支付月数不足18个月的统筹区,现行工伤保险费率不下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