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鄂地税发[2006]176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鄂地税发[2006]176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24:40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粮财[2006]123号)涉及税收政策的部分摘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内容如下: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